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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关于印发《乌海市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2018.05.02 11:191465

乌海市关于印发《乌海市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非典防治总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神华乌达、海勃湾矿业公司:

《乌海市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已经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总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乌海市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乌海市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乌海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总指挥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今年普通高考非典防控工作。其它考务工作,仍由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其成员如下:

各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普通高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考区各考点的非典防控和应急工作。各考点也要相应地成立以考点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非典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非典防控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层层落实相关责任。

(二)各考区、考点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紧急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招委会以及教育招考中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招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本考点的实际,制定有效的非典防控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做好对考生及其家长预防非典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考生及家长的科学预防和稳定情绪工作。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不要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休息和适当的户外锻炼,防止过度疲劳和紧张,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参加高考。

3、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要实施紧急控制和防护措施。相关的后勤工作要予以保障,并要做好考点的稳定工作。

4、各区招生办要加大非典防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高考与非典防控工作。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高考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和考试期间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高考安全平稳进行,让全体考生、家长及全社会都满意和放心。

5、要协调卫生、公安、监察、环保、宣传等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卫生防疫部门要派专人进驻考场,负责指导监督有关防疫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维持各考点及周边的秩序,严禁考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在考点外聚集;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要做好高考的各种业务工作,落实好各项“防非”措施;各消毒检查站对各级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派出的执行考试任务的人员(持有招考部门介绍信)履行完必要的消毒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环保部门负责对考点周围的环境管理力度,严防污染;通信、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无线通信工具的监控管理,严防考试期间利用无线通信工具作弊现象的发生;纪检监察、供电、城管、新闻宣传和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从组织考试到录取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机衔接起来,确保高考的每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确保考试圆满成功。

二、普通高考非典防控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考点设置,减少考生流动,增加考场。每个考场安排20名考生,考点数由原来的5个增加为7个。

(二)考试15天之前,所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指定医院出具健康情况登记卡。所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在高考前15天内不能离开乌海市。在外地的需返回乌海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于5月18日前返回乌海市,进行体检后,由其家长、社区居委会或学校负责隔离观察15天,并由本人每天如实记录本人和同住人员的体温情况和是否有疫情接触等等内容。考生凭健康情况登记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凭健康情况登记卡和监考资格证参加监考工作,并在每次进入考点时接受体温检测。

(三)各个考点要设置1至3个备用考场,同时配备2至6名监考人员和相应的防护服装用于对临时发现的高热学生和仍在隔离地区(点)内的健康考生的隔离考试。备用考场的监考员要做好防护,考生答卷单独装封、单独交接;考生要拉开间距,每个考场考生最多不得超过4人。各区不准选用有非典症状及在隔离期间内的人员参加监考等与招考有关的工作。

(四)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疫站,配备必要的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对本考点疫情的防控和消毒的监督、指导工作,卫生防疫人员要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登记卡进行逐一检查,各监考人员在检查每位考生准考证的同时,要检查其健康登记卡。各考点要配置快速体温测量仪,每场考试前由专职卫生防疫人员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

员逐一进行体温测试。发现体温超标或者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另行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发现工作人员有可疑症状或体温超标的,要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滞留在考点内,其工作由应急工作人员代替。考生、监考、考场工作人员体温超过38℃并无医院非“非典”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及考务工作。

(五)高考期间各考区要配备1至2辆定时消毒专用车,专门用于高考期间防治非典及考务工作。

(六)加强试卷消毒和保密工作,存放试卷的保密场所要配备消毒设备。

(七)考试期间,要认真做好环境与室内卫生工作。要注意通风,讲究卫生,便于疏散。必须开门开窗,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人员密度,不得使用空调等设备。各考点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八)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考区、考点要严格执行疫情“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报告制度。考试期间,每天要有专人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统计,逐级上报。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类似症状,应立即向区非典防治指挥部、教体局、卫生局和招生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对不按要求如实报告或虚报、瞒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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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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