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商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商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安排部署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下列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灭火设施、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城市居民小区、社区、乡镇村庄、农户集中居住区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产品、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重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被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力争在年内整改销案。
三、方法步骤
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和大整改活动。
活动自12月3日起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3日至12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县区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张贴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冬春防火安全常识、初起火灾扑救常识,火灾逃生常识,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逐级落实责任,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31日至明年3月15日)。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列入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非法从事油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私自进行液化石油气槽车分装,以及在公共餐饮营业场所使用液化气钢瓶等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发生。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种节庆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复查仍未整改的单位,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未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初安排部署的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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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