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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8.09.07 17:361792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脑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目前,已进入流脑高发季节,我省一些地区已有流脑患者发生,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春节来临之际,为认真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流脑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流脑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流脑防治作为当前疾病控制的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流脑疫情的防控工作。一是广泛开展流脑防治知识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流脑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防治流脑的科学知识,提高科学防病能力,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同时及时报道党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坚决避免新闻炒作和失实报道,尤其要防止群众因此发生恐慌,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实行疫情日报制和“0”报制,开展经常性的网络直报搜索,及时核实。三是加强和完善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做到一旦发生疫情,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流调及检测,及时对患者隔离治疗,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四是加强学校、车站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控,积极开展主动监测,以早期发现疫情。五是及时对重点人群开展预防服药和流脑疫苗接种。六是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保障防治措施顺利实施。七是抓紧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针对疫情流行情况,适时启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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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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