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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9.27 09:531831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岳池县“3·1 5”水上交通安全特大事故教训,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工作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6]14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按照绵府办发[2005]96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乡镇船舶管理机构、管船职责、管理经费、管理责任,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上安全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对安全工作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监察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认真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27号)的要求,在2006年5月底以前,集中精力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整顿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真正实现“三无”目标(即乡镇船舶无超载,渔船、自用船无非法载客,重点渡口、重点时段船舶管理无“空档”)。为此,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照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标准立即开展乡镇全面排查、区市县重点抽查、市政府督查的“三查活动”。交通、安监、水利、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解的坚决拆解。

二是各区市县政府要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船按“自用船舶管理规定”开展乡镇自用船清理。对合格的自用船,经乡镇政府报区市县政府审核批准后,由乡镇政府重新发证,重新限定航行区域,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自用船舶,严禁载客”字样。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自用船舶,由区市县政府统一协调,按有关程序依法取缔。

三是各区市县政府要积极做好渔船、水库工作船等非运输船舶的清理工作。清理情况由各区市县政府于2006年4月底前报市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市海事局)。

三、清理归并渡口,规范渡口管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辖区渡口码头及停靠点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重点渡口和一般渡口。在清理中,要坚持“既有利于安全,又有利于群众需要”的原则,区别情况,分别对待,规范管理。

一是对农民群众出行确实需要,但既没有客、渡船,也没有客渡码头的河段,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批准设置渡口,并组织建造符合规范的客、渡船。

二是对事实上存在但未批准的渡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进行全面审查,符合设置条件的要完善审批手续,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要坚决取缔。

三是对已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重新进行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适当归并。所有经批准设置的渡口码头,应通过渡口设置安全管理“责任告示牌”,明确责任单位、签单员、管船员、举报电话等内容。

四是要对载客30人以上的渡船及渡口进行重点监管。

五是加快推动“以桥代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实施渡改桥。

四、公布通航水域,加强水上水下交通安全管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交通、安监部门要按通航有关标准对辖区内的所有水域进行认定;凡确定为通航水域的,由政府统一公布。加强对通航水域内客渡船的监督,坚决禁止客(渡)船在不符合通航安全条件的水域运行。加大对通航河段水上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认真排查辖区内的水上安全隐患,制订整治隐患的目标和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的管理。凡是在通航河道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报航务海事机构核准,发放“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禁止在渡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

五、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四个责任体系”(船主自治、船员自律的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区市县、乡(镇)政府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有关主管部门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体系及海事机构的乡镇船舶安全监督责任体系),努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长效机制。有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章载客、严重超载和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结合乡镇船舶专项整治搞好隐患排查,对每一条通航河流、每一处水库、每一个码头、每一艘船舶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还必须重点抓好乡镇管船工作,凡有船的乡镇既要搞好日常监督检查,还特别要在逢场天、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指派专人负责渡口、客船的现场管理,并要制定完善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以及“安全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利用岳池县“3·1 5”特大沉船事故这一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引为鉴戒。要在全市所有沿江沿河以及库区所在乡镇的村组、农户、学校、码头等地广泛宣讲和播报岳池县“3·1 5”特大沉船事故,张贴有关宣传资料,用血的教训唤起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学生的水上安全意识。各区市县的安监、交通、水利、宣传、教育等部门要统一组织,利用逢场天到每一个码头和人员集中的地方,面对面的对农民和农村中小学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营造安全宣传声势,使安全教育深入农户、深入业主、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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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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