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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加强渤海湾滚装客船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8.10.08 11:391871

交通部关于加强渤海湾滚装客船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辽宁、山东、河北、天津海事局:

为加强滚装客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滚装客船运输安全形势长期稳定,现就滚装客船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滚装客船的监督管理;

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安全开航限制条件的规定,目前,除“海洋岛”、“棒槌岛”和“长兴岛”三艘船舶外,其他滚装客船8级风以上(含8级风)不得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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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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