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文件通知> 正文

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20 16:552490

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490元、560元、610元、67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4.2元、4.8元、5.2元、5.7元四档。

请各市根据所属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20 2490

甘肃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2017.10.23 1726

大连市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14 2315

吉林省关于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22 1644

铁岭市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8.10.14 2686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