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09年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所致,提醒各位业主不要违法燃放烟花,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09年2月9日晚,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新址办员工及家属200余人赶到央视院内观看烟花,大型高射炮礼花吸引众多市民驻足,一度导致交通堵塞。期间有交警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烟花,但被徐威拒绝。晚8点半,礼花弹爆炸后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的易燃材料,引发大火,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调派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等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的原因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所致。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当中给予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首批21名被告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为徐威联系购买烟花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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