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01年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市南市场发生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64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人为纵火导致的,提醒人们不要人为纵火,遵守法律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01年9月2日19时48分,内蒙古自治区二连市南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16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64万元。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人为纵火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造成烧毁摊位509个及商品一批,过火面积516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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