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0年5月3日22时30分许,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的一处铁路隧道施工人员住所发生火灾。经详细核实,公棚所属中铁十九局,已确认火灾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呼和浩特铁路局和呼和浩特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也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指导灭火和抢救伤员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接报后,立即中断在外地的公务活动,乘机返回呼和浩特,并责成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先行赶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指导抢险工作。连辑副主席到达现场后,仔细了解了事故和抢险情况。
呼和浩特中铁十九局火灾中被烧毁的公棚
事故原因:
该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事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对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及其他附属设施安全状况重视不够、管理不严等问题。
中铁十九局火灾中受伤病人接受治疗
整改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施工现场非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组织开展对工程施工工地生活附属及其他非施工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地对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办公区域、劳务人员生活居住用房、施工临时设施、爆炸物品仓库、油库等进行排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铁路、公路、电力、水利、房屋和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要督促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改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生活和作业条件。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及劳务用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住房选址、生活设施条件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