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高州坑口村一在建石拱桥崩塌事故 超25人被埋
事故概况:
2014年5月3日下午1时20分,广东高州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坑口村发生在建石拱桥坍塌事故,数十名施工人员从十几米高的桥面坠落,造成11人死亡,16人受伤。
跟踪报道:
2014年5月3日
下午4时许,广东省高州市深镇镇良坪村一在建石拱桥突然发生崩塌,数十名当地村民被掩埋。当地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往救援,已经救出26人,死亡5人,搜救仍在继续。
2014年5月4日
下午,广东高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就深镇镇良坪村委会塌桥事故接受媒体采访,称在建石拱桥并无立项、报建等合规合法手续。早在3月下旬,当地政府发现该石拱桥在偷偷施工后,曾多次口头及书面通知施工方负责人,勒令停工,施工方竟趁着“五一”假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放假期间,偷偷赶工,酿成大祸。死亡人数已增至11人,另有2名重伤者仍在监护室接受救治。
据了解,该石拱桥桥梁横跨度20多米,按大小拱的施工方案,并实行上砌下顶的建造方式,从开工已历时一个多月。据知情者透露,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都是临时组建,事发当日在场施工的人员计有90多名,死者李老师就是其中之一。在“五一”学校放假期间,李老师每天都在施工现场帮忙,想不到竟遭此横祸。
在距离事发地约20米处有一座小桥。据当地村民介绍,周边几个村庄的村民平时出行,都必须经过该座小桥。由于小桥修建时间已久,宽度窄小,且桥与路面连接处恰好是个急拐弯,经常出现交通事故。为此,村民自发组织捐款,在与连接路面形成直线处建造一座新的石拱桥。
据参与现场救援的相关专业人士称,造成该石拱桥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专业设计,立拱时承重、支撑对比不一,山体斜坡作业侧压过重。此外,组织施工相关负责人安全意识差,施工队伍人员掺杂,施工技术不专业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硬伤。
还在高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伤者李伯称,他的家乡在信宜大成镇,与高州深镇相邻,事发工地的老板姓何,也是信宜大成镇人,一直从事桥梁工程建设。李伯说,“之前我就跟何老板干过活,主要是负责砌石。事发前的2日晚,听说何老板在深镇镇良坪村委会有座石拱桥赶工,急需人手,日工资150元。也没多想,便与10多名乡亲一道前来帮忙,未料次日便发生意外。”
2014年5月5日
据一名陈姓伤者介绍,当天中午12时许,参与建桥的近百名工人吃完午饭后,就返回现场继续施工。约一小时后,工地突然传出像地震一样的“轰隆”巨响,当时已修建近半的石拱桥发生坍塌。随着顶着模板的木桩倒地,桥面上分两头施工的所有工人全部随塌桥滑落,都被石头、木桩砸伤,水泥浆洒落到每个人的身上,根本无法辨认面目,很多人直到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才被救出。
高州是茂名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广东西南部。事发工地地处深山,距离高州市区约2小时车程。
虽然事故发生地位于良坪村,但包括大田、中间垌、柏坑等行政村的村民,都要取道良坪才能去往镇上,原本的旧桥并不太安全。记者随机采访到的所有周边村民,均对塌毁桥梁的建设表示支持,只是没想到“本来寄予更多安全希望的新桥,却带来一场更大的悲剧”。
深镇镇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建的石拱桥为深镇镇大田村村委会副主任成某(已在事故中丧生)牵头,系自筹资金修建。不过,在大田村民眼中,未经报建发起修桥的成某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好人。即使丈夫于事故中昏迷不醒,盘世坚的妻子也连称成某绝不是草菅人命的村干部。高州市政府相关人员也表示,成某发动建桥是为了让村民出行更便利,没想到这次好心办成了坏事,还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2014年5月8日
2014年5月7日下午,发生在建桥梁坍塌事故的广东高州深镇镇党委书记、镇长已停职接受调查,纪检部门已启动对镇长、镇安监所所长的调查。
事发后,深镇镇曾出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显示,2014年3月23日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其一系列乱象,镇政府要求工程停工待处理。在通知书复印件上,签收人为在事故中死亡的大田村副主任成茂希。
2014年5月7日,成茂希的儿子称,2014年5月5日他在网上看到这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复印件,他表示从没听父亲说签收过这个通知书,他感觉签名不像父亲的笔迹。
他找出几张大田村民上缴高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单据,每张单子下面都有“成茂希”三个字,字迹工整、一笔一画,而对比整改通知书上的“成茂希”三字,字迹则是连笔,并且有些潦草。为此,他质疑通知书上有可能不是父亲的签名。
2014年5月9日
广东茂名市政府新闻办2014年5月8日通报,3日发生的造成11人死亡的高州塌桥事故中,高州市深镇镇党委书记陈剑波、镇长邓国艺及镇经济发展和统计办公室负责人唐友庆负有领导责任。其中镇长邓国艺和唐友庆涉嫌伪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已由高州市纪委介入调查,陈剑波与邓国艺已停职检查。
此前,深镇镇政府向媒体出示了一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显示2014年3月23日对跨桥施工工地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包括未送设计图纸备案、未送建造合同备案、建筑工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及不合程序动工等安全生产隐患,镇政府因此要求工程停工待处理,并要求送资料备案。这份通知书的复印件上,大田村村委会副主任成茂希具名签收。
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6日通报,公安机关已于2014年5月5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坍塌桥梁工程承包人何奕双、设计人钟权浩、大田村委会主任许家帮,呈请逮捕,向纪检机关移送深镇镇司法所所长伍文伟。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中共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在茂名市委总值班室指挥救援工作,茂名市长李红军及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置。高州当地公安消防、武警、巡警、交警、安监、卫生、交通、住建等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300多名人员进行救援。
广东省委、省政府和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起事故的调查和善后等工作。11名遇难者全部经家属确认身份并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理赔等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16名伤员得到及时妥当治疗、病情逐步好转(2名重伤人员尚未度过危险期)。
下一步,广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围绕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事故责任进行进一步调查,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意见建议。
事故原因:
经研究,广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茂名高州市“5·3”重大坍塌事故是一起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违规违法建设施工、疏于管理造成的责任事故。2014年5月11日,广东省政府调查组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初步查明了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坍塌桥梁施工拱架的地基基础处理、拱架搭设结构形式和立柱连接接头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拱圈砌筑施工不平衡,工序不合理,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使得木结构拱架失稳,造成整个桥梁迅速坍塌。
事故追查:
据初步调查,该石拱桥并无立项报建手续,属当地村委会自行建设。施工负责人、该村村委会主任、施工承包者等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