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2010年2月21日,漳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人死亡。事故原因是邻近的政策性关闭矿井长治郊区耀北煤矿,因长期不排水且存在越界开采现象,老空区水量积聚,水压逐步增大,最终挤垮矿界煤柱后涌入漳村煤矿13采区,导致事故的发生。这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给与劳动者警醒,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规范操作,严守生产秩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经过:
2010年2月21日7时许,漳村矿机运队排水工到13采区正头排水时,发现水量突然增大,已淹至距9#横贯40米处,当即向生产调度汇报,生产调度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关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排水。安全调度接到通知后,对受威胁区域进行了人员排查,经查,该区仅有排水工和一名巡回瓦斯检查员,排水工已自行上井,巡回瓦斯检查员下落不明。经过公司和矿组织的紧急救援,于2010年2月28日,在1312出煤巷绕道风门间找到巡回瓦斯检查员,已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和漳村矿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集团领导亲临现场了解灾情、研究方案、指挥抢险,全力抗灾。本次事故共计淹没巷道1820 m,直接损失3972万元。其中,巷道及设备损失1253万元左右,施救费用271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184万元。
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邻近的政策性关闭矿井长治郊区耀北煤矿,因长期不排水且存在越界开采现象,老空区水量积聚,水压逐步增大,最终挤垮矿界煤柱后涌入漳村煤矿13采区,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
1、周边小煤矿排查和水害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彻底摸清小煤矿积水情况;
2、没有对可能存在水害影响的区域进行物探、钻探等综合探查工作;
3、水灾应急预案不完善;
4、对井下作业人员防治水培训的力度不够,救灾物资不足是使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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