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4年5月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长武县境内312国道亭口坡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主车号牌为辽AC3038的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亭口坡段1648km+500m处时车辆失控,先后与同方向行驶的6辆车发生相撞。目前,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医途中死亡,4人受伤。
事发现场图片
事故救援:
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后发现,现场一片狼藉,满地散落着破碎的车窗玻璃及汽车零部件。经过现场勘查,消防官兵了解到,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一辆满载化工原料的大货车,在经过长武到亭口方向时刹车失灵,恰巧此路段是下坡路,这辆满载化工原料的大货车一路直冲,连撞了5辆车,最后将一辆东风小轿车死死卡在车头底下后撞上旁边的山坡才被迫停下。当时在路边的一名清洁工不幸当场身亡,其余受伤人员被紧急送往医院。被卡在大货车下面的轿车上有两人被困,等吊车将大货车吊起时,小轿车内的两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事发现场图片
事故处置: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赶赴现场,全力开展伤员救治及事故处置工作。
1、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主管领导任组长,值班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及亭口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5.1”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负责全力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2、立即组织消防中队、县卫生局及县医院,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受伤人员救援工作。
3、迅速安排县交警大队所有警力,赶赴事故现场,拖离事故车辆,疏通道路,恢复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过往通畅。
4、由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带队,及时赴县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对事故死伤人员家属予以安抚。
5、由县政府主管领导负责,于5月1日中午,召集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县“五一”期间及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坚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成立由政府值班领导任组长、人大值班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5.1”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处置稳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