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0年5月1日22时许,李中州,河南焦作市人,驾驶豫HA2999(豫HK129挂)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空载),由河南省沁阳市到阳城县大宁煤矿拉煤途中,沿八芹线由东向西行至4KM+500M路段时,与相对方面行驶的延某无证驾驶的无牌嘉鹏125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方延某、茹某、李某三人当场死亡、吴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车辆情况:
“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检验合格至2011年2月有效,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且参加了商业全保。嘉鹏牌125型普通二轮摩托车,无牌。
事故原因:
经调查,造成此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一是半挂车驾驶人李中州驾驶的豫HA2999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豫HK129挂号“驹王牌”重型箱式半挂车)夜间行驶速度较快,会车时措施不当,驶过路左;二是中学生延某未到法定年龄无证驾驶无牌嘉鹏125型二轮摩托车,违法超载。
对肇事驾驶员处理:经阳城县公安局批准,李中州已于5月2日被行政拘留。
整改措施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这次行动中。
二、是要紧急行动,严密排查
严格按照县安委办紧急通知和相关部门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真正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制度建立上、工作措施上和工作细节中。
三、是强化责任,加强督查
县安委办将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再进行一次督查,对工作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处分,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评优实行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
另外,有关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加强对学生、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同时提醒未成年人及家长,不到法定年龄严禁骑自行车和机动车(摩托车),骑车上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要让悲剧一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