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概况:
4月11日23时25分,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纺织二街一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据悉,4月11日23时25分,苍南县龙港镇纺织二街230号1间7层民房发生火灾。接报后,苍南消防部门于23时30分赶到现场展开扑救。火灾于12日0时10分得到控制,1时15分被扑灭,扑救过程中共抢救出4人。经调查,火灾造成7人死亡(1人为送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3人受伤。此次火灾导致主体建筑三层到七层全部过火,烧毁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
事故救援:
火灾发生后,温州市、苍南县两级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温州市市长赵一德以及消防支队、苍南县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火灾善后处置和原因调查工作。赵一德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苍南县成立龙港“4.11”火灾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助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维稳工作组、宣传工作组、信息综合组、隐患整治组等七个工作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