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4年6月3日,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4.59万元。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市长黄奇帆等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时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和重庆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副市长刘强等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刘强副市长任指挥长的“6·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方佳军任组长,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田洪、市监察局副局长左奇、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光才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组织专家组开展技术鉴定,并邀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参加。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性质,提出了事故有关责任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
此次事故由于4406S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漏风、大面积空顶,积聚大量达到爆炸浓度的瓦斯,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追查:
对2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2名责任人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对27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8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150万元的罚款;由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砚石台煤矿予以关闭。责成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