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摩托车不戴头盔,T恤上还印着诋毁、挑衅交警的文字“……交警 来追我呀”——7月23日从温州苍南县交警部门获悉,涉事的岳某已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
18日晚,微博网友“南迪NaDi”发出一条配图微博,正文说:“小子!你要火!敢挑战温州交警!那我就送你上去,不要拉低我们正规机友(指摩托车爱好者)好吗?骑车不戴头盔,骑车穿拖鞋,无视参与交通者的生命,对自己和他人就这么荒诞?”并@了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官方微博。
在微博配图中,一辆摩托车停在路口,驾驶者、乘坐者两人都穿拖鞋、没戴头盔,乘坐者染黄发,白色T恤背后印着醒目的8个字:“……交警 来追我呀”。
温州交警随后确认事发地点为苍南县,当地交警介入调查,20日晚传唤了穿白色T恤的岳某。
岳某今年17岁,无业,云南昭通人,2016年11月因盗窃曾被浙江永康市警方处行政拘留10日,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
据民警调查,岳某此前在浙江金华市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被交警扣车。2017年8月,他从网上买了事发时穿的T恤,要求卖家在背部印上“……交警 来追我呀”,曾穿着这件T恤多次在苍南县宜山、灵溪、龙港等地招摇过市。
微博网友发布图片中摩托车的驾驶者也已被警方找到,是岳某的朋友刘某,警方正对两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佰佰安全网:《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