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下午14时许,驾驶员李某在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某路口,不按秩序排队等候,在插队过程中被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执勤民警开出的“罚单”很特别,要求这位李某在朋友圈发消息,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集满三十个赞才可放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佰佰安全网表示,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往往因为罚款数额较少、警示教育作用有限。引导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发朋友圈,邀请好友点赞、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可以让更多的人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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