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成功抓获“2018.9.7”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文。在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讯问下,黄某文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起驾驶人明知自己肇事却选择驾车加速逃逸,随后又在肇事车辆上暗做手脚,企图通过混淆视听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8年9月7日13时20分许,肇事者黄某文从益阳市南县浪拨湖家中出发,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拖拉机前往安乡县官陵湖镇装运黄沙,沿省道S306由东向西行驶至三岔河镇罗家洲村部时,与一辆从北面支路进入主干道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被撞击至拖拉机底部,经拖拉机右后轮碾压后当场死亡,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文未作任何停留,驾车加速逃离了事故现场。
案件发生后,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侦办期间,民警频频往返于安乡和南县之间,通过调阅事故现场周边路段的监控视频、走访周边群众、与农机局工作人员排查嫌疑车辆等方式,全力以赴侦破案件。同时,办案民警积极做好受害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受害者亲友情绪,协助办理相关善后事宜,并承诺一定将肇事者抓捕归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功夫不负有心人,肇事者黄某文于10月9日14时50分许,在其南县浪拨湖家中被抓获。
肇事者黄某文供述违法事实。
据黄某文供述,案发当日,其驾驶一辆盘式拖拉机行驶至安乡县三岔河镇罗家洲村部路段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明显感觉到自己驾驶的拖拉机车身因碾压到物体而抖动了几下,且知道案发时有目击群众大声呼喊,提醒自己撞到了人。但是,由于侥幸心理作祟,最终选择了加速逃离现场。事后,又因自己无力赔偿,便暗自在肇事拖拉机上做起了手脚。一是将已下发的未悬挂的拖拉机号牌悬挂在车上,二是将系在后视镜上的红色绸带调换位置,混淆民警视听,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县农机局、益阳市南县交警大队及浪拨湖派出所的鼎力协助下,黄某文最终落入了法网。
目前,该案侦办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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