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收缴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鹰隼15只,其中14只活体、1只死体。
9月17日,保定市森林公安局获悉陶某某在顺平县高于铺镇王各庄村卖鹰,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并在陶某某家中收缴了被黄色胶带捆绑的鹰隼。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专家鉴定,在陶某某家中收缴的15只野生动物(14只活体、1只死体)分别是苍鹰8只、雀鹰4只、猎隼2只、游隼1只,均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月初,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分别以6500元、1200元的价格,从涞水县邢某某处购买了14只、涞源县袁某处购买了1只。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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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