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由万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强迫卖淫案,认定被告人李某、贾某、武某构成强迫卖淫罪,依法判处李某、贾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武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三名被告人以威胁的方式强迫他人卖淫,违法所得共计15600元供三名被告人挥霍。
据了解,三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是未成年人。被告人李某初中一年级辍学,过早进入社会;被告人贾某中专毕业后步入社会。办案法官表示,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自我认知、自我保护的教育不到位是案发主要原因,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每个家庭才能幸福美满,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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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