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需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但仍有些农民朋友,或是法律意识差,或是心存侥幸,并不按照规定驾车上路行驶。驾驶员谭某就是其中之一,他无证驾驶两轮套牌摩托车,结果一上路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10月29日12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在长吉南线巡逻至君安小区附近时,看到一辆车牌挂在前轮左侧的两轮摩托车从小区内驶出。因觉得号牌悬挂有问题,民警立即驾车将该车辆拦截。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车证。
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查询,民警发现该车号吉A20269为空号,遂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回到大队后,民警对该车车架号进行查询,发现该车为无号牌车辆,而其悬挂的号牌为套用号牌。民警还查询发现驾驶员谭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谭某称该摩托车已购买好多年,当初由于法律意识差并未给车辆上牌,后来听说不上牌不让上路行驶,就心存侥幸挂了个其他车辆号牌,现在真的是后悔不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谭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及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将面临罚款5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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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