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利用未成年人网络求职打工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董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害人赵某某是初中生。去年放寒假后,他到市里的哥哥家玩。赵某某说,他想趁寒假去打工锻炼锻炼。随后,嫂子刘某某在手机微信平台上替赵某某发布求职信息。同日,被告人董某某从手机微信平台获取了赵某某的求职信息后,假冒饭店工作人员,以招工为名与刘某某取得联系。后被害人哥哥带赵某某与董某某见面,董某某以先熟悉工作环境为由,开车将赵某某骗至某洗浴中心洗澡,之后借故离开,并将赵某某洗浴时存有衣服、手机等物的衣柜手牌拿走,致赵某某无法穿衣离开。后被告人董某某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以被害人赵某某被绑架、卖器官进行恐吓、威胁,向被害人家人索要人民币50万元。后董某某又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家人,询问赎金筹集情况,最终因被害人家人报警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10月24日,被告人董某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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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