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钢枪抓坏人,建功立业,保家卫国”,这是我们对警察的印象,也是不少人年少时的梦想。不过想要成为警察是要通过严格考核的,可前两天,洛阳交警在工作中,居然碰到一名男子给自己“自封”了一个警察的头衔。
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时许,洛阳交警南昌路交巡大队按照缉查布控预警指令对一辆车号牌为豫C96**9涉嫌逾期未年检的白色雅阁轿车拦截检查。
执勤警员通过现场核查,确定该车系逾期未年检车辆,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车驾驶员称未带驾驶证并拒不报身份证号。
随后,该车驾驶员出示了一张名为王某的警官证,自称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希望从轻处理。当执勤警员查看其警官证后,发现该证件为伪造的人民警察证。
随后将该驾驶员带至队部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经详查,该驾驶人原名为王某伟,无驾驶证信息。目前,驾驶人王某伟已被移交至辖区南昌公安分局。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目前,王某伟被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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