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对夫妻在河道电捕鱼,见民警巡逻至此,丈夫竟然扔下作案工具和妻子逃离现场。11月19日,犯罪嫌疑人施某迫于压力主动到舒城县公安局山七派出所投案,至此,该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3日晚,山七派出所民警联合县检察院、镇综治办等工作人员开展夜查和巡逻防控工作,当巡逻组行至山七河、晓天河等禁渔水域路段时,发现堤坝上停放着一辆摩托车,大家判断在该水域可能有人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活动。随即巡逻组人员下河进行搜索,将看到人来躲在草丛中的嫌疑人汪某抓获,查扣电捕鱼器一套,捕鱼工具竹筐、塑料桶、网兜及捕获的杂鱼若干。盘查结束后,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汪某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汪某如实供述了其与丈夫施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经查明,当日晚上,施某、汪某夫妻俩在家商量去河里电捕鱼,施某将家中的电瓶经过改装成了电捕鱼器,随后夫妻二人携带工具一起至禁渔水域山七镇境内的山七河进行作业,二人非法捕捞达2小时,捕捞水产品约19斤,捕捞期间汪某守在装鱼的网兜这边,施某看到巡查人员后,立即弃电瓶和妻子不顾,自己落荒而逃。后迫于强大压力下,自己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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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