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生在世,不义之财千万不可取。长垣一名女子,因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拿了不应该自己拿的钱,结果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近日,其因驾驶一辆本该年审而未年审的车辆而落入法网。
2018年12月7日上午,中牟县交警大队民警樊铭钟、王永祥等人在郑汴物流通道与人文路交叉口执行日常任务,大约上午10时30分左右,他们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逾期未年检小型轿车,自西向东驶来,要求执勤民警进行拦截。当执勤民警将车辆成功拦停后,在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时,警务通上却显示该驾驶人为网上在逃人员,樊铭钟等人立即将驾驶人控制,并向110指挥中心报告了情况,将侯某移交给了辖区刘集镇派出所处理。
后经查,该驾驶人姓侯,女,现年43岁,是新乡市长垣县人,现居住在郑州,2016年4月,侯某私刻公章,制作虚假委托书,冒领他人租赁款117万元据为己有。案件发生后,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派出所以诈骗罪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侯某于2018年7月1日刑拘在逃,2018年7月13日实施网上追逃。目前侯某已经移交给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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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