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驾校拒绝退还学费不满,男子竟突发奇想,将自己微信头像换成驾校教练照片,并诈骗其他学员钱财。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份,陈某某在肥西县桃花镇某驾校学车期间,因对驾校拒绝退还其学车费用不满,遂萌生诈骗同驾校其他学员钱财的念头。同年6月27日,陈某某将自己的微信头像更换成驾校教练叶某某的照片,对同为驾校学员的被害人王某某谎称自己是教练叶某某,请求加为好友。王某某信以为真,遂加其为好友。
此后,陈某某谎称女儿生病住院急需费用,多次向王某某借钱,共借款5000元。后陈某某将所用的手机及微信停用并离开合肥。2017年10月2日,陈某某在南京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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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