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台州海事部门获悉,3名无证驾驶船舶人员日前由台州海事执法人员移送至公安部门。这是台州公安边防部队完成改制后的首例水上违法移送案件,它也预示着海事水上违法移送进入新时期。
台州温岭海事处松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万桥新告诉记者,1月11日10时左右,由温岭海事处处长张炳强带队,执法人员乘坐海巡艇“海巡07559”在温岭松门水域巡查时,与砂石运输船“兴航工65”不期而遇。
一直以来,砂石运输船存在船况差、船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船员无证或配员不足现象也较普遍,有些地方将砂石运输船称为“水坦克”,因其超载现象较为严重,重载时载重线没入水中,稍有风浪就有翻沉危险。尽管远远望去“兴航工65”船况较好,但出于安全考虑,包括万桥新在内的三名执法人员还是决定登船检查。
一上船,执法人员就径直来到驾驶室。由于几名船员表示未携带相关证书,海事人员最终通过系统查询获取船舶和船员持证信息。很快,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船舶检验证书显示,“兴航工65”最大可载货2400吨,但船长和大副的船员适任证书上却表明,两人所持适任证书等级最高也只有500总吨。“这就相当于陆地上拿着C类驾驶证的司机去开大型货车,属于超等级航行。”万桥新说,除船长和大副,船上还有一名驾驶员提供不了船员适任证书。由于船上人员涉嫌未持有有效船员职务证书上船服务,当天下午,3名无证驾驶员就由海事移送至公安部门。最终,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自2018年底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完成后,海事成功移送无证驾驶人员至公安部门的首起案例。
另据了解,当晚19时30分,台州椒江海事处也将“福兴达2”轮的2名无证驾驶船舶人员移送公安部门,其中1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1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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