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漯河市舞阳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人民路与海南路交叉口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16时9分许,一辆车牌为豫L612**的小型汽车被民警拦下,车还未停稳,心细的民警便发现该车的女性驾驶员神情慌张,停车动作也不熟练。
民警要求该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可她迟迟不肯配合。面对民警询问,她也不正面回答问题,反而支支吾吾反反复复说自己有证,让执勤民警放她走。面对其这般态度,民警通过普法的方式对其进行警告,她才极不情愿地拿出了行驶证。但该行驶证的车号明明白白写着豫L82*97,根本不是该车所悬挂的“豫L612**”。
经询问得知,该司机陈某民,现年47岁,未取得驾驶证,车是从朋友处借来的,前几天无意中在三环路边捡到一副“豫L612**”的车牌,想着开朋友车违章了不好,便把真正的车牌换了下来,企图“瞒天过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舞阳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某民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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