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一辆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带货,青菜属于货物”。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称,处罚失当,决定撤销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并向当事人道歉。
24日,湖北一大巴车因有乘客带了两袋食物而被被荆岳大桥值班交警查处,并被罚款200元。这两袋食物分别是白菜萝卜、花生和肉。
司机询问处罚依据时,民警称他违反了客车不许带货的规定,青菜属于货物。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但网友对如何界定行李和载货表示不解。
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 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决定:依法撤销处罚决定、暂停相关民警执法工作并开展调查、责成监利大队大队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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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