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一辆由潜山市官庄镇开往安庆市的大客车,在途经206国道月山铜矿门前路段时,因严重超员被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山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当日7时25分左右,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山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206国道月山铜矿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皖H407XX牌号大客车疑似超员,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民警上车检查发现,车厢内挤满了乘客,经过清点,共计42人,而该车核载仅为27人,超员15人,超员率达55.5%。民警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为不耽误乘客行程,迅速联系其它车辆对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
经调查得知,当事大客车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潜山分公司所有,该车驾驶人彭某为潜山市人。当天早上5点左右,彭某驾车从潜山市官庄镇出发,发车时基本坐满了乘客,在明知满员的情况下,彭某在沿途又陆续带了不少旅客。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彭某因实施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持有的A1、A2证将因此被降级。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大客车超员50%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罪,怀宁警方已对彭某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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