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敦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虐待被看护人案,此案是延边州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今年57岁的葛大爷患有早发性阿尔法末氏病性痴呆(俗称小脑萎缩、老年痴呆),有记忆障碍、失语、执行功能障碍等,失去了自如表达的能力。葛大爷的儿子为了让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雇佣了一名护工来看护葛大爷,并每月给付2000元的护理费,然而,这位男护工却一边领取着工资一边虐待着葛大爷。
2018年8月中旬,葛大爷的儿子去看望父亲,发现父亲手上、前胸后背有多处来路不明斑斑点点的伤痕。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自2018年7月20日起,护工潘某某多次用手击打葛大爷的头部、面部并掐葛大爷的身体,致使葛大爷的胸部、上臂、腿部等多处淤血。经鉴定,葛大爷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敦化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为被告人潘某某提供了法律援助,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敦化法院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被告人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主要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该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提示:选择看护人员时,要到正规机构选择有相关执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同时,老人们需要关爱,儿女们应常回家看看,多了解老人生活情况,一旦发现类似虐待问题,要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