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生了一起残疾人抢夺案,被告人刘某对受害者熊女士故意搭讪并进行了抢劫行为,最终被判刑。
这起抢夺案发生当天,被告刘某在南昌市八一桥下遇见了坐轮椅的残疾人熊女士,于是上前搭讪。之后,熊女士还让被告人刘某把她送到了胜利路的一栋大楼里 ,而整个案发过程,被电梯口的监控视频记录了下来。
只见熊女士当时还在吃着东西,并没有意识到身边的刘某一直在盯着自己压在腿下的现金,当路人们都走进了电梯后,刘某突然伸手去抢夺,谁知装钱的塑料袋在拿出门过程中破了,现金全都掉落了出来。由于身体不便,坐在轮椅上的熊女士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刘某把自己的800块钱捡走,逃离了现场。后来还是靠好心的路人,才帮熊女士把地上剩下的钱捡了起来。
而被告人刘某表示自己抢钱是为了用来吃饭买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发两个小时后,民警就在八一桥下,把被告人刘某抓获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周玉表示,本案涉及到一个肢体不健全的残疾人,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从重处罚。本来按照江西的法律规定,1200元才构成抢夺。但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是按照50%来计算。 最终刘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佰佰安全网也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弱病残人士,要提高相应的防范意识。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