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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鱼龙混杂 生存有法则

2015.10.23 17:182598

微信“朋友圈”鱼龙混杂 生存有法则

微信朋友圈的出现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每一名使用微信的用户,可以通过朋友圈晒出文字和图片,可以将文章、音乐、微拍分享到朋友圈。可以对好友新发的照片进行“评论”或“点赞”。然而在这个圈子里,同样也有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真实与谎言同处,道德与失范共存,低俗与违法一色。朋友圈在你我生活中扮演着何种角色?是私家后院还是公共领域?本报记者采访多位业内外人士,听他们谈——

2012年4月19日,随着微信4.0版本的更新上线,腾讯公司开发出微信上的一个社交功能—微信朋友圈,可谓彻底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每一名使用微信的用户,可以通过朋友圈晒出文字和图片,可以将文章、音乐、微拍分享到朋友圈。可以对好友新发的照片进行“评论”或“点赞”,润物细无声,朋友圈它悄悄地来了。很大一部分人,已无可救药地爱上朋友圈。你玩或不玩,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不同的人被这个圈子套牢,绘声绘色地直播着自己的生活。

然而,随着这个圈子逐渐变大,朋友也变得三教九流,不再那么纯洁和纯粹,圈子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真实与谎言同处,道德与失范共存,低俗与违法一色。很多公共事件,引爆朋友圈。朋友圈在你我生活中扮演着何种角色?是私家后院还是公共领域?朋友圈里,又该恪守什么样的生存法则?本报记者采访多位业内外人士,听听他们对此的看法。

朋友圈,圈住朋友了吗

拥有十年互联网写作经验的资深博主“断桥梅”告诉记者,建立朋友圈的初衷,自是为了满足朋友间的交流。分享打拼成果的喜悦,转发几段启人心智的美文美图,这都出于善良意图。“但最近两年朋友圈大有变味之势,尤其是对时政的不成熟看法,对历史人物的偏颇评价,往往无所顾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看后果,更把法律法规置之于脑后,贪图一时发泄之快,甚至有时胡言乱语,对朋友传递的信息,不辨真伪,胡乱转发,把朋友圈搞成了愤世嫉俗、撒欢斗气的场所。”“断桥梅”说,他现在已经很少打理朋友圈,“刷还是会刷,但基本只看,不转发。”

“刚开始玩微信的时候,朋友圈里只有三四十人。”微信公众号“喇嘛哥”的负责人说,自己拍一张照片恨不得立马上传,期待朋友的点赞和评价,“有一些心情,立马写一段矫情的欲说还羞的话上传,期待一门帘子的点赞和鲜花,那时候特别有成就感,可随着朋友圈的人数增加,慢慢地越来越懒得发朋友圈了,不是没有感触,而是能放在朋友圈里的,一定是你经过粉饰的文字和图片,是戴着面具的狂欢。”

旅美资深媒体人林世钰亦有同感,“理想中的朋友圈,应该是朋友之间分享彼此生活状态及对生活的感悟,共享一些有思想、有品位、有意思的东西,传递正能量,而不应该有太多功利性。但目前的朋友圈已被异化,变成另一个生意场、官场、职场,又陷入人情之累。显露真性情的人不多,有品位的人不多,领导发东西,下属必点赞,彼此有利益关系的,互相虚情假意点赞,多数人都在互相敷衍,并不真诚。其中有很多熟悉的陌生人,互相不在意对方,对对方发的东西视而不见,这是无用社交,没意义。”

是私家领地,更是公共空间

某同志寂寞空虚冷,某同志又在死命发微商的广告,某同志又在拼命图文无关地PO着高度磨皮的自拍图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配图,某同志又在那里晒命晒家族……朋友圈似乎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朋友圈到底是私家花园还是公共领地?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孙家洲的一封绝交信引发热议。在公开信中,孙家洲对新招硕士生郝相赫在微信朋友圈里对一些教授“无端嘲讽”表示不满,斥其为“狂徒”,公开断绝师生关系。而隐患,正是该学生在朋友圈埋下。

该事件也促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陈特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朋友圈的属性问题。陈特的朋友圈里有4000人,而他早前的法官身份,以及经营微信公众号“海坛特哥”而在新媒体圈的影响力,都使他在转发朋友圈时格外慎重。

“我对朋友圈的定义是具有一定私人性质的公共领域。”陈特向记者进行了认真分析,“首先,微信朋友圈的设置规则决定了朋友圈中的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是有一定联系的,因此圈子里的各方,构成一种相对私密的社交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它又有开放的一面,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它较传统的社交方式又开放得多。在此意义上,它又具有公共性质。所以,我们在朋友圈里除了要遵守社交礼仪外,也需要恪守在公共场合的交往规则及秩序。每一个人在各自朋友圈发信息时,要负担一定的注意义务,这个注意义务,要根据信息的性质、内容、朋友圈的数量等等来综合判断。”

陈特认为,本身是公众人物,更需要在转发朋友圈时注意自己的责任义务。“前段时间,律师的一个群里,有条律师被法官殴打的传闻在疯转,有律师就让我在朋友圈转一下,我的态度很鲜明,未经核实的传闻,绝对不能乱转。”

林世钰认为,朋友圈不是个人的私家后院,而是一个半封闭的具有公共性的社交平台,“具备媒体的一些属性,通过转发,可以产生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效果,个人在朋友圈发布或转发信息要慎重,要考虑信息的真实性,而不是盲目动指头。”

在旅德资深出版人陈曦看来,生活里已少不了朋友圈的眷顾。“微信朋友圈对我来说,是重要的社交平台和通信工具。身在异国他乡,平时没有时间和机会接触其他大众传媒,通过朋友圈了解国内大家都在关注什么,热点是什么,流行是什么,也通过朋友圈跟国内的朋友们联系,互相了解动态。”对于朋友圈的转发,陈曦认为还是要小心谨慎,以免因言获罪,“法律是我们所有行为的底线。”

让守法者进圈,违法者出局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即将正式施行。其中,刑法第291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信公众号“占豪”将此新规解读为,在信息量超大的朋友圈,你就不能像以前那样不加甄别,动辄转发获得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点击量了,因为,你有可能构成犯罪。

律师焦阳认为,这对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但提示一点,只有涉及‘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这四类信息的虚假发布或非善意传播等,才可能会入罪。”

陈特也注意到了此项条款。“这其中的信息网络应包含微信朋友圈,一方面微信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社交平台,另一方面,它也是信息网络的一部分。无论刑法修正案是否作出规定,朋友圈信息都不可以无所顾忌地发布。只不过刑法修正案将某些行为入罪了而已。即便不入罪,这些虚假信息的发布,也有可能违反行政法等其他管理法规。”

在今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严肃查处了360多个传播事故谣言信息的微博微信账号。一些“网络大V”正是在朋友圈里发布极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样身为“网络大V”的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微信朋友圈已经融入到大多数人生活,带来许多便利,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了解,“但也存在问题。”金中一说,比如对人的生活产生骚扰的营销号,随意散播不实言论的别有用心的一些人的微信号,都要加以全方位的防范。

圈有圈规,有趣亦应有序

“朋友圈既有公共空间属性,也有私人领域的属性,建议各方要加强对朋友圈的研究和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立法研究,出台针对朋友圈的相关司法解释,使移动互联网层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备,更有可操作性。另外,研发公司如腾讯,也要加强对朋友圈的监管,科学提高朋友圈的使用效果。从公民角度,每个参与朋友圈互动的人,不但要守法,也要做一个在朋友圈让人喜欢的人。如何用好朋友圈,不对别人构成骚扰,需要我们进行思考,构建一个积极向上的朋友圈,是义务,更是责任。”金中一如是说。

如果有人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同时明确说明不得对外传播,但被他人在公共社交媒体传播出去,这种情况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北京市中剑律师事务所焦阳律师认为,微信朋友圈面对的是不特定群体,范围是不严密的,边缘是模糊的,本质上属于面对不特定公众的传播行为。所以要看信息的首发者和转发者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如果内容属实并适于传播,一般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北京社科院综治所助理研究员杨锦炎告诉记者:“如果传播内容属实但传播会导致相对人侵害的,如侵害他人人格权,涉嫌侮辱对方等,这种情况下,传播者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如果散布的是不真实信息或谣言,是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需不需要靠一部法律来规制朋友圈?陈特认为没有必要,“不能因噎废食,但可以倡导一些大V或公众号运维者聚在一起,发起个倡议,从道德责任方面起个带头作用,法律层面的还是回归法律,一旦违法,自有互联网方面的法律去约束。”

“朋友圈既然是‘圈’,则一定要有界限,有所为,有所不为。”林世钰认为,对朋友圈进行法律方面的约束是必要的,“朋友圈转发的起点可能是私人性的,但在广泛传播中会产生‘蝴蝶效应’,造成的后果是公众性的,一旦产生社会影响很难控制。如果传播的是谣言,则后患无穷。建议尽量少转或者不转未经核实的信息,以免担刑责。但执法部门也要把握好尺度,宽严相济,如果过分遏制,不分辨其是否主观故意,则会让人噤若寒蝉,整个社会了无生气。”

“在这个崇尚分享的时代,朋友圈不可能远离,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但总的来说,在朋友圈里混,做到守法、有序、有趣、有料,这就够了。”陈特表示。

金中一建议腾讯公司方面对原创信息和转发信息在朋友圈的传播要加以技术层面的界定,“这有利于在甄别谣言和虚假信息时,精准找到信息源和原创作者。另外,还可在朋友圈多设置些拉黑、投诉、举报等高级功能,以利于净化朋友圈。”

微时代,朋友圈已成了一把双刃剑,是该疏远还是亲近?专栏作者“小眼鱼子”这样写道:朋友圈,你看看就好。认真你就输了。有些认真是要放在对的方向上,人生的幸福感要学会自己争取。而最好的方法不过是,多学习,少看点朋友圈。

当记者把如何处理与朋友圈关系的话题抛进朋友圈后,得到一位友人的答复:朋友圈泛滥的时代,我们需要更直接、更走心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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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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