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双十一”,许多“剁手党”疯狂网购,但由此引发的物流纠纷也会增加。因此提醒大家,为防范可能出现的运输纠纷,市民必须注意保存证据。
顺义法院民二庭庭长张丹芳说,从前几年的实际情况上看,“双十一”这种物流高峰,要想确保货物及时完好运送的难度非常大,签订运输合同的各方在签字时,客户务必要仔细阅读格式条款中那些对己方不利的条款,在完全了解和接受的基础上再签字。
从2011年到今年10月,顺义法院共受理了347件物流纠纷,诉讼的标的总金额为2220万元,平均每年的诉讼标的约为444万。
法官王琼希说,在前不久的一起案件中,一位市民快递了一幅贵重的画作,装进了一根PVC管里。收货人在没有确认物品的时候就签收了,结果发现收到的货只有PVC管却没有画作。幸好找到了当时签收的录像,发现PVC管在收货前,有一端已经破损了,这才部分挽回了损失。
张丹芳庭长说,收件人一定要在确认所收货物的包装完整、内容完好后再签字确认。对于有损坏情况的货物,收件人应及时向快递员和物流公司提出异议,并拒绝在运单上签字。若快递员不允许拆包验货,收件人应当将协商、签字及拆封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并予以保存。
据统计,现有的大部分案件中,发生货损的原因都是承运人的问题,有些在出现货损的时候,运输人员不能及时发现,也无法避免扩大损失,最终导致法律纠纷。
“有不少闹上法庭的案子中,在快递高峰期,快递员为了赶时间,随便就把物品放在前台、门卫那里,有时也不核实收货人身份,这类行为使得货物常被他人冒领,如果货物价值较高,势必会引发纠纷。”张丹芳说。
张丹芳庭长说,现在个人海外代购非常频繁,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增长趋势。“在国外网站购物,很多走的不是正常清关系统而是按照个人物品的寄递,如果被海关查出问题,很可能会被征税。”此外,有一些海外代购的企业不能将物品直邮中国,而是要先发到一个中转仓库,再通过国际快递公司运输到国内,最后使用国内快递公司发送到最终的消费者,但是,这个转运的过程是由专门在境外注册的转运公司完成的,一旦在这个期间发生了物品毁损丢失,消费者很难维权。“转运公司的注册是在国外,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也是在国外,中国公民想起诉是非常困难的。”张丹芳建议,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海外代购时最好选择能够直邮国内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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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