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000多元从去哪儿网订购了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联系航空公司后却发现该航班并无头等舱,实际订到的是不到3000元的公务舱。因去哪儿网拒绝赔偿,消费者宋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去哪儿网退票并3倍赔偿。记者近日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宋先生诉称,2015年11月9日,他在去哪儿网订了次日北京飞三亚的头等舱机票,航班为南航CZ6759空客321(中),金额为9170元,加上基建燃油费等,共支付给去哪儿网9220元。随后,宋先生的手机短信收到了去哪儿网发的出票信息,票号是9992381393×××。宋先生经过对比发现,手机上接到的票号和去哪儿网站上显示的票号7848504929×××并不一致。他第一时间联系航空公司客服进行查询。一名客服告诉他,该航班并无头等舱,去哪儿网提供的机票实际上是价值2780元的公务舱机票。宋先生询问去哪儿网客服,该航班到底有没有头等舱,客服回复联系代理商确认此事,让宋先生电话保持畅通。但直到第二天飞机起飞,宋先生都没能等到客服人员的电话。宋先生称,他将该事件投诉给工商部门,但去哪儿网不想做任何赔偿。
宋先生认为,去哪儿网在网站上打虚假广告,以2780元的公务舱机票冒充9170元的头等舱机票并出售,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违背了广告法中“真实宣传”的原则,故诉请法院判令去哪儿网退还其机票款,并进行3倍赔偿。
18日,记者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去哪儿网相关负责人联系,去哪儿网一相关负责人表示,等调查了解后会由高层向记者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去哪儿网的回复。
佰佰新闻加点料:
多家航企与去哪儿网停止合作
据媒体报道,去年底,南航、海航宣布与去哪儿网停止合作,并关闭在去哪儿网的官方旗舰店。对于暂停合作的原因,两家航空公司均表示收到大量旅客投诉,去哪儿网多收退改签费用、加价销售机票等。去哪儿网回复称,双方暂停合作的矛盾焦点在于“未能就机票展示排序问题达成一致”,并未提及航空公司所论及的价格公正和服务权益。同时,去哪儿网表示,虽然与官方旗舰店暂停合作,但消费者仍可在去哪儿网的其他代理商处,正常购买这几家航空公司的机票。
1月4日,国航、东航也发布公告,宣布暂停与去哪儿网的合作。截至目前,国内已有9家航空公司宣布与去哪儿网“断交”,分别是国航、东航、南航、海航、首都航空、四川航空、重庆航空、祥鹏航空和天津航空。
安全网支招:遭遇“虚假广告”如何依法维权
在广告中:夸大事实、虚构效果、隐瞒真相、PS修改、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都是虚假广告。
《广告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均对“虚假广告”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性规定。但是,各行业当中夸张的、失实的、虚假的广告层出不穷。
如果消费者遭遇“虚假广告”,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得区分情况,找到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如果因为“虚假广告”产品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质损失的,建议消费者提起侵权责任之诉,因为侵权责任之诉与违约责任之诉相比,违约责任之诉对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可能存在现实的障碍。而且侵权责任之诉,对于消费者来说,赔偿的额度更高。
消费者如因为“虚假广告”遭受财产损失的,在举证上存在一定困难的,建议以“商业欺诈”提起违约之诉,这样对消费者来说,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压力较轻。
2.消费者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向工商部门举报、向媒体求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多种途径。
3.建议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的过程中,保留相关单据(发票、收据、说明书、质保证明、三包凭证等等),对于纸面的广告也应当保留,特别是广告中包含有特殊内容的(比如产品功效、认证、标准、代言人等等)。对于经营者的“承诺”,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凭据。
4.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提出相应的索赔主张。
( 责任编辑: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