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市格局生变:一线降温 二线成生力军
楼市正进入新一轮调整周期。受上海、深圳等地收紧房地产政策影响,此前上升势头强劲的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明显降温。上海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月28日至4月3日当周,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28.36万平方米,环比前周下跌60.44%;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32916元,环比前周下跌3.42%。
与此同时,一线城市周边和部分重点二线城市成为此轮涨价生力军。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3月重点监测的100个城市房价数据显示,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1303元,环比上涨1.9%,连续11个月上涨,涨幅较上月扩大1.3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涨幅位列前十位的城市中,一线城市仅有上海与深圳,分别排在第五位与第八位。数据显示,3月百城(新建)住宅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60个,较上月减少1个。涨幅前十名分别为东莞、惠州、苏州、昆山、上海、中山、合肥、深圳、保定、南京。其中,广东东莞、广东惠州、江苏苏州分别以6.72%、6.05%、5.79%的涨幅领跑全国。
从成交面积看,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最新报告显示,2016年3月,重点监测的3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2563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33.0%,同比增长82.9%,创历史月度成交最高水平。具体来看,30个城市中,除深圳略有下跌外,其余29个城市的成交量均出现环比增长态势。杭州环比增幅为30个城市最高水平,达到322.1%,天津次之,增幅达到260.7%。
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在政策收紧的影响下,一线城市投资门槛提高,金融资金便转向有发展空间的二线城市,提早进行布局。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一线城市暴涨的带动下,部分城市出现了恐慌性交易,且一线城市率先收紧,部分购房者担心二线城市后续也会收紧政策,因此购房交易热度很明显,带有很强的“抢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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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作用:
第一,政府的职责在于制定科学的能够有效保护竞争的规则。房地产市场既具有普通商品市场运行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土地的有限性、房产的不动产性、资本的密集性,以及受地理位置影响等特殊性。此外,中国房地产进入市场交易的时间较短,不到20年的时间,还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的投资主体和需求主体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些都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既防止垄断,又防止过度竞争;既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又有效地防止其盲目性,以确保房地产市场能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有序运行。
第二,由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发育的初期阶段,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要保护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育。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现的不成熟性和诸多幼稚性,大多与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因此,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保护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发育,而不能将它一棍子打死。当然,政府保护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并不意味着政府要直接参与或代替市场,而是要保持政府的独立性。如果政府直接参与市场,就难以保持其公正的“裁判员”身份,就难以制定公正客观的规则和制度。不少地方政府热衷于搞经营城市。经营城市本身无可厚非,但一些政府借经营城市之名,实则行开发房地产之实,或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搞旧房拆迁、圈占农民土地,再加上长期以来,中国的土地实行批租制,没有采取公开的竞价招标制度,导致土地市场的混乱,因此,也需要转变政府职能。
第三,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在一般情况下,政府调控市场,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手段需要通过具体的经济政策来实施,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总量来看,价格上扬表明房地产总量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要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一方面要加大开发力度,增加供给;另一方面,要控制需求。控制需求并不是控制一般的以家庭居住为目的的消费性需求,而是要控制以投机或炒作为目的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对投机性需求或炒作性需求进行抑制,也不宜采取行政办法,而是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如提高房贷利率,课以较高的税率,从而增大投机成本,减少投机性需求。从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结构来看,中国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一方面,有大量住宅卖不出去,空置率越来越高。据统计,中国积压1年以上的商品房面积超过了1亿平方米。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严重供不应求。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对开发大面积的高档商品房乐此不疲,对小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则不感兴趣。要解决结构性失衡,就需要增加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的比例,而且严格限制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开发超大面积住宅或将经济适用房转变为普通商品房。因此,可采取对建设经济适用房征收较低的税率,对修建豪华住宅要征收高额税率;对购买普通商品房征收较低税率,对购买豪华住宅则征收高额税率。
第四,将对经济适用房的“暗补”改为“明补”。中国采取先补贴开发商并要求以较低价格卖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方式开发经济适用房。其结果,要么是开发商不执行政府的规定,私自抬高价格,以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卖给需求者;要么富人跻身其中,享受不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些家庭拥有多套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就是明证。要解决经济适用房的错位现象,就需要将“暗补”改为“明补”,由补给开发商转变为直接补给中低收入者群体,中低收入者家庭可以完全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住宅。
第五,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推进国有房地产企业改革,以避免盲目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个的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及时准确地收集房地产市场信息,这就要求政府跟踪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发布信息,以便企业能够准确掌握信息,作出决策。同时,房地产市场主体对政府发出的市场信号要有灵敏反应。如果市场主体对政府信号不灵敏或没有反应,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就会失效。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中相当多属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由于产权改革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对于盲目投资所产生的损失可以不负责任,因而必然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或没有反应。从民营投资主体来看,他们往往更多地注重短期利益,缺乏长远的眼光,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盲从行为。因此,要建立房地产投资主体对政府信号的灵敏反应机制,就需要深化国有和民营房地产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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