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灵璧警方官博为“拐骗婚姻”点赞引质疑,连夜删微博致歉(组图))
灵璧县公安局官微发布微博称“美好姻缘咱支持”。
灵璧县公安局5月5日发布情况通报。
5月4日11时22分,安徽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微博,称智障女被拐骗后生活幸福美满,警方对美好姻缘表示支持,该内容立即被网友质疑。灵璧县公安局在5月5日4时24分发布情况通报,就其官微在警方未作出最终调查结论前发布该微博的行为,向网友致歉。
“美好姻缘咱支持”,5月4日11时22分,灵璧县公安局官微“宿州灵璧公安在线”发布了一条以此为标题的微博,并在标题后配上了爱心。
该微博称,河北人孙某某于近日向灵璧县黄湾派出所求助,称其智障女儿被拐骗到黄湾嫁给了陈某某,要求解救。民警找到其女儿孙某和陈某某并进行走访调查后,“得知两人非常恩爱,生活幸福美满”。孙某某见女儿过得很好,便同意女儿继续留下。
该微博以“成人之美是我们应该做的”结尾,并附有两张图片,图片背景皆为黄湾镇派出所门口,一张是孙某和陈某某的父亲给派出所送锦旗,一张是民警与当事人的合影。
该信息发布后,引起网友质疑。有网友指出:“身为一个公安机关的官方微博号,居然公开赞赏这种贩卖人口的违法行为?”5月5日8时许,检索发现该微博已删除。
灵璧县公安局5月5日4时24分发布的情况通报称,河北人孙某某于4月27日9时许到黄湾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其女儿孙某被拐骗到黄湾镇。派出所民警于当日12时许在陈某某家中找到孙某。据孙某和陈某某双方陈述,两人系网聊结识,孙某于2016年4月12日自行乘车前往杭州与陈某某会面,后自愿随陈某某返回家中生活至今。报警人孙某某了解情况后,对其女儿现状表示认可。
针对网友关注的孙某是否存在被拐骗及智障情况,通报表示,调查组在开展深入细致调查后会及时公布。
佰佰安全网提醒:
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
(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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