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痛的折磨,使很多患者哪怕看到一丝的救治希望,都会抱着希望,拼命花钱救治。正是抓住这一心理,一些虚假医疗广告用一些“高大空”的词,给患者描绘了一个美丽的幻景,向患者展开“忽悠”攻势。
对此,济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市户外医疗广告专项整顿,共清理非法户外医疗广告3.5万余块,其中两家民营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
没挡住诱惑,患者花了冤枉钱
“一次治愈白癜风”、“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这些绝对化的语言,多数虚假医疗广告中的常用词,然而就是这些极富诱惑力的词语,让饱受疾病折磨的患者花了不少冤枉钱。
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类似的小广告并不稀罕。在人口密集的村庄主干道上,几乎走不了多远,就会看到类似的墙体广告或路边广告牌。不少市民经常在街头接到带有虚假医疗广告的非法刊物及印有相关宣传的手摇扇。
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对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进行集体约谈,并拆除全市范围内所有的非法户外广告。执法人员在整顿中发现,打着白癜风研究院的幌子,却私底下招揽患者,在对该民营医疗机构约谈后,仍多次违法发布。最终,济宁市曙光医院、济宁博仕门诊部分别给予停业整顿。
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整顿行动中,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济宁曙光医院、任城博仕门诊部还被吊销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吊销其外科诊疗科目。
抓源头,清除虚假广告新温床
“白癜风研究院”、“××专家会诊”、“××免费普查”,这些散布在街头的非法户外医疗广告已成为影响公众健康的“定时炸弹”。
“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其载明的内容发布,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的语言,以及利用患者、科研机构等团体、形象作证明。”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科长李军介绍,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超出核定内容发布广告均属于违规行为。
济宁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韩允启表示,为了避免违法医疗广告回潮,将严格审批把关。同时,紧抓源头,对医疗机构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次数,依据《广告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疗广告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罚。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不属于本机构管辖,及时移交其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查处。
常见的引患者入陷阱的虚假医疗广告:
1、绝对型:如使用“绝招”、“根治”、“祖传秘方”、“疗效最好”、“药到病除”等语言和词汇;
2、吹嘘型:如自吹自擂“核心技术”、“国内首创”、“立竿见影”、“当场见效”等;
3、承诺型:如“保证无效退款”、“安全无毒副作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等;
4、慈善型:如打着“公益事业”、“回馈社会”等幌子,“先试后买”、“多买多送”等优惠;
5、直白露骨型:如直接宣传治疗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乙型肝炎、白癜风等疾病;
6、欺世盗名型:有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有的利用军队(武警)的名义进行宣传。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