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被校园欺凌了,是不能忍气吞声、要“打回去”,还是不能“以暴制暴”?
2016年12月,一起发生在北京市中关村二小的“校园欺凌”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讨论,虽然校方否认这是欺凌行为,但随后一系列的“校园欺凌”事件仍被不断曝光,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12月20日,记者就“如何定义校园霸凌”、“是否经历过校园霸凌”、“校方是否有过预防、解决校园霸凌方面的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在上海街头、高校、幼儿园、中小学门口开展了一次随机采访。受采访对象样本人数约为20人,年龄在20岁至40岁之间。
不少受访者对“校园霸凌”认识模糊
“我认为的‘校园霸凌’就是拳打脚踢吧。”
这是一位受采访对象脱口而出自己对校园霸凌的看法。当记者追问“学生之间的语言攻击是否算校园霸凌的一种呢”,他犹豫片刻,用一种不确定的口吻答道:“如果是很严重的语言侮辱应该也算吧。”
“我清楚记得我上小学时候,班级有一个同学反应比别人慢,可能有点智障,然后所有同学都喜欢一起捉弄他,扔他的书包、笔盒,撕他的卷子。”一位采访对象称,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拳打脚踢”的校园霸凌,但她认为这类对一个同学持续的排斥和捉弄,也应该算是一种校园霸凌。
记者整理受采访对象回答内容后发现,大多数人都认为,强、弱学生间肢体冲突才能算得上“暴力”和“欺凌”;但也有部分被采访对象觉得“语言侮辱”和“歧视性外号”也应该算作校园欺凌的一种。
而对于该如何界定“打闹”和“欺凌”、“开玩笑”和“语言侮辱”、“昵称”和“歧视性外号”,不少被采访对象未给出明确回答,也有人表示确实不好区分。
“愿意对当年被我打的同学说对不起”
多数受访对象表示,在学生时代几乎都曾经历过不同形式的“校园霸凌”:有人曾经被高年级勒索过钱财;有人曾经被同学合伙排斥,被一伙同学嘲笑或逼迫做不想做的事;也有人曾在学生时代因为小矛盾,就纠集一群同学殴打另一位同学。
“当时我在外地读书,小孩子对外地来的学生比较排斥,暴力上的霸凌可能没有太多,但是语言上的比如‘滚回你老家’呀这种比较多。”一名复旦大学大一的文科男生说。
一位采访对象谈到自己曾在小学时代遭受过比较典型的“校园霸凌”:被高年级同学搜身勒索钱财,如果发现有钱不交则要遭受皮肉之苦,“小时候贪玩就会去游戏机房,去了游戏机房就会有很多高年级的孩子喜欢‘借’低年级的钱来买游戏币,如果你说没钱的话就会被他们强制搜身,发现有钱不‘借’的就得遭受皮肉之苦。”
澎湃新闻也采访到一个曾经“校园霸凌”中的“施暴者”,“当时初中为了一个女生,就纠集了一帮男生,把我们班一个男生给打了,最后打得还是蛮惨的。”当问及他现在如何看待自己的这段经历时,他若有所思:“如果现在能在这个城市的街头或者某一个时刻再碰到当时那个被我打的同学的话,我应该会对他说一声‘对不起’吧。”
孩子遭欺凌了,有人说要“打回去”
当澎湃新闻询问受访者,学生时代学校是否有过预防或解决“校园霸凌”方面的相关教育?受采访对象皆表示“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
但其中有人却表示,自己的家长从小就告诉自己,在学校如果被欺负了就要勇于还击,不能吃亏。有采访对象回忆起了当时家长告诉她的十六字口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不饶人。”
当问到如果将来子女遇到校园欺凌会怎么应对时,一名复旦大学大四理科专业的男生不假思索地表示:“被打为什么不能打回去呢,如果打不过的话可以回来找家长来帮忙。”
对待校园欺凌,“以暴制暴”是个好办法吗?
受访对象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有些两极分化。有人认为现在孩子多是独生子女,如果遭受到殴打一类的校园暴力,绝对不能忍气吞声;但也有人认为,“以暴制暴”只会滋长孩子的暴力倾向。
一位反对“以暴制暴”的受访对象说“从长远角度来看,教孩子‘以暴制暴’只会对孩子会造成恶劣影响,滋长孩子的暴力倾向。家长遇到此类事件后应该学会理智看待问题,仔细了解情况之后再和校方以及对方家长先积极协商,在教孩子维护眼前利益的同时更要考虑到孩子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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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