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多云,早晚有轻雾或轻微灰霾;气温17-24℃;相对湿度50%-85%说出来你也许不信,深圳的马路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30号晚上,光明交警铁骑就在路边捡了一位姑娘......
到底咋回事儿?一起看看~
12 月 30 日晚,深圳光明大队大队机训中队在辖区开展猎虎行动,两名铁骑队员陈存生、郑集涛在北环大道 - 长春路执勤点附近,发现一位姑娘倒卧在马路边上,躺着一直不起来,由于天气寒冷,情况令人担心。
两名铁骑队员在这位姑娘身边守候了约半个小时,她的朋友才到达现场,其朋友表示,由于身上现金不够无法打车。
铁骑队员用自己的手机帮他们叫了网约车,支付了费用,并帮忙把这位醉酒的姑娘扶上车。
这姑娘心也太大了吧,小编提醒大家过节莫贪杯哦!
盘点这些年深圳交警“捡”过的东西
床垫.......这是咋丢的呢?
羊、羊群?
还有马,小编脑海回荡着“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看完可别笑一笑就过啦,元旦起,如果你做了下面这些行为,可是真的会被警察蜀黍“请喝茶”哦~
休闲娱乐场所禁烟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深圳市的酒吧、浴足等休闲娱乐场所将从"限制吸烟"转为
“禁止吸烟场所”。这也意味着深圳从此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时代。深圳市公安局也将对这些场所展开百日执法督察行动。
劝阻督导整改阶段
(1 月 1 日 - 31 日),公安机关将以劝导为主,对各控烟场所开展控烟监督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阶段
(2 月 1 日 - 4 月 30 日),公安机关将对控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场所应进行复检,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常规执法检查阶段
(5 月 1 日起):公安机关将定期开展控烟执法行动。
整治共享单车停放
12 月 27 日,市交委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和《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乱停放等热点问题进行规范。
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已发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这样停放才是正确的?
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在占用人行道停放时须保证 1.5m 的剩余人行空间;
适宜停放区域包括轨道站出入口后方及两侧、公交站台两侧空地或者高架桥、人行天桥下空间,不适宜停放区域包括人行天桥及通道出入口、绿化带、盲道、井盖等。
停车场内违法停车也要罚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深圳交警将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全市医院停车场进行整治,1 月 10 日起对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整治。像上图这种占两车位停车的现象可是要被严查的哦。
“违法认定”
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
1、未按规定执行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的。
2、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混乱的。
3、未按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的。
机动车驾驶人
1、驾车进入停车场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
2、机动车停放,未在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的(如:一车占两位、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交通、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且未留联系方式等)。
3、进入经营性停车场的,未领取停放凭证,未按规定交纳停放服务费的。
4、进入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后,
未熄灭发动机,在发动机运转的状态下长时间停放的或产生噪音的。
5、当事人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引发大面积拥堵的。
好了,就是这么多
警察蜀黍辛苦啦!
( 责任编辑: 甘苦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