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资料图
7月7日从浙江东阳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横店镇6日晚发生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据介绍,6日21时50分许,在横店镇拍摄的某剧组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纠纷,继而打架,2名剧组人员受轻微伤。接警后,横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处置。
该事件经个别人员在微信群歪曲传播后被迅速放大,当天23时20分许,百余人在剧组暂住的横店镇某酒店门口聚集,引发群众围观。横店派出所对在场人员进行劝解、疏散,至7日3时20分许,聚集人员基本疏散。个别闹事人员被依法传唤,涉嫌殴打他人的3名剧组工作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对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佰佰安全网延伸阅读: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藐视国家法律和公共道德,利用各种手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和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如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结伙成帮打群架等聚众斗殴的犯罪;追逐、拦截、辱骂、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任意损毁公私财产,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寻衅滋事的犯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活动以及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以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