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家住大连市金州区万科城的曲先生向突发君爆料称,当日下午15时许,在万科城广场上,数十名年轻小伙对一男一女实施暴打、飞踹、薅头发,甚至用石块砸向被害者的头部。围殴事件大概持续了10分钟,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处置,一男一女两人离开,其他人逃离现场。
18日下午15时许,万科城的曲先生爆料称,在小区的广场上,突然传来一片喊叫声,他急忙向窗外望去,发现一男一女两人遭到了数十人的围殴暴打。“小伙被打得很重,一伙人飞踹、掌掴,甚至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向小伙的头部,受伤严重。”曲先生愤慨地表示,女孩相对没有受到暴打,但恐吓和惊吓不绝于耳。
曲先生表示,这是“校园霸凌”事件的变相发展。“虽然场地没有发生在校园内,但是施暴者和受害人都是年纪轻轻的孩子,最大的可能也就20岁刚出头。”曲先生用手机拍下了事发时的一幕,并将其上传网络。
视频显示,数十名年轻小伙对一名黑衣小伙实施了暴打,一旁站着一位女孩,和这名挨打的黑衣小伙认识。
突发君注意到一个细节,在这伙人暴打小伙子的时候,白衣女孩用手机拨打着电话,随后便被一名小伙发现,女孩遭小伙掌掴和训斥。
“两人在遭到一番凌辱之后,逃离了现场,而施暴者打人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这名女孩。”曲先生表示,“最严重的暴打行为的一段我没有录上,当时有一名小伙按着被害小伙头部,随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在被害小伙的头上,特别残忍!”
事发后,围观群众报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处置。“警方到来之前,这伙施暴者和被害人就分别散开了。警方赶到现场调取了周围监控录像,并对目击者进行了问询。”曲先生表示。
目前,警方已对此介入调查,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霸凌事件的一再发生,不少专家对霸凌事件动机作过专项研究。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赵忠心表示,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什么恶意,是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处理问题能力比较差,就采取动胳膊动拳头打起来来了,打完了之后很可能他们很快又成为朋友。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他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来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
根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全国40起案例的分析,同性别之间发生校园暴力的情况比较普遍,女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占比近1/3。
2016年12月,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被告人是7名女孩,其中5个是高中生、未成年,另两人作案时刚满18岁。
7人分别因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最轻的也判了9个月。
7人中,2人年满18岁、4人16-18岁、1人不满16岁。在法律上,这几个年龄有着不同的意义。16岁以上的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14到16岁只有犯8项重罪时才负刑事责任。另外,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再来看这两项罪名。根据刑法,强制侮辱妇女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此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加重情节。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要从重处罚。若造成实际伤害后果,如受伤、死亡等,还将提高刑期,也就是三年以上。
现在,校园欺凌已经日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就在不久前,教育部等9部门还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向校园暴力说不。
由此可见,更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当孩子离开校园,在家庭、社会,她们遭受了什么又做出了什么,是否有人在关注、引导和保护?
佰佰安全网提醒,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对受欺凌学生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同时间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因此,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及预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