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一驾驶员违规使用小型普通客车超载幼儿园学生,被处以罚款10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下午,泉州交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例。今年9月,泉州交警共查处70起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泉港一驾驶员用小型客车接送幼儿园孩子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泉州各级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安全检查,严打“黑校车”。
9月1日下午,石狮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东港路发现一辆闽C937XX校车未按规定开启停车标志牌,民警现场对校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处罚款200元,扣2分。
9月11日下午4时许,泉港交警大队在祥云路建行路口,查处到肖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闽CG25XX小型普通客车,接送幼儿园学生,且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民警对其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处罚款10000元,以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处罚款200元,记6分。
9月12日下午4时29分,安溪交警大队开展校车整治行动,在祥云路吾都工业区路段,查获一辆号牌为闽C336XX的校车,该校车涉及逆向行驶、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以及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对该校车处罚款1300元、记7分。
9月5日,安溪交警大队开展校车整治行动,在S308线玉田村新街,分别查获两辆车牌号分别为闽C278XX、闽C550XX的校车,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民警分别对两辆校车各处罚款200元,记2分。
近年来,中国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全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当中最主要的“杀手”。因此,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想来哦接更多校车安全常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黄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