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广东珠海一小伙花了270块钱,从金湾打车赶去金鼎考场考科目三。好不容易踩点赶到,刚进考场却被取消考试资格。小伙瞬间崩溃,欲哭无泪!
刚进考场资格就被取消
26岁的广东珠海小伙何某花270多块钱打的,从金湾赶去金鼎考场参加科目三考试。临近考试,时间紧,小伙一路不断催促司机“开快点,开快点”。小车从金湾“飞奔”到金鼎,何某好不容易踩着点,赶上科目三下午场的考试。
和其他考生一样,何某紧张地走进候考室,突然,工作人员把他拦下,说你不能参加考试。何某本来就紧张,被突然拦住,更是弄得非常慌乱。
原来,工作人员闻到何某身上有一股很重的酒味!更准确地说,是宿醉一夜经过体内发酵的酒味。这种酒味瞬间在候考室弥漫开来,很多考生都用手捂住了鼻子。
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告诉考官吴警官。交警随即展开调查。
原来,何某为铭俊驾校的学员,在科目三考试前一晚和几名同事在三灶吃宵夜,喝酒喝到了凌晨4点,期间大约喝了5瓶啤酒。
由于当时何某手机没电了,第二天中午醒来后,看日历才突然想起10月21日要参加科目三考试,于是立即打了辆车赶去考场。
最终,何某在吴警官的劝说下,主动放弃了本次考试资格。因为喝酒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何某是珠海第一人。
虽然时隔8个小时,但何某体里酒精明显没有完全代谢掉,这种状态绝不能开车,更不能参加科目三路考。
考生揣着筷子考科目二
何某只是取消单次的考试资格,还算幸运。但下面这名考生,则辛辛苦苦考到科目二,被取消所有的考试资格,一年不得重新报考。
8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考生张某走进科目二考试场地。他迅速地走到4号考试车右侧,趁工作人员不注意,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筷子,娴熟地折成三段。。。。。。
考试又不是吃饭,拿筷子干嘛?
这异常的举动引起了考官的注意。考官看到,考生左右张望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筷子强行卡进了车辆后视镜里。
做标记是一种作弊行为,考官迅速赶到考试车旁,张某的作弊行为被抓了现行,直接被取消了全部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重新报考。
不仅车管所每一位考官会认真观察考生的一举一动,在考试场地、考试车辆上也装有摄像录音等监考设备,要在360度无死角的监控下作弊,几乎没有可能。
但无奈还是有少数考生为了能够通过考试,想方设法用标记作弊,被考官一一识破:
在后视镜塞纸巾▼
用粉笔画标记▼
今年以来,珠海车管所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驾驶员考试工作,共有8名考生因考试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39号令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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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
违反驾照考试纪律规定的一切行为都被视为考试作弊,例如携带纸条,手机及无线通信设备进入考场。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员,按照以下条例给以相应的处罚:
1、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满12分的,向交警部门申请参加维护交通秩序(主要是路上执勤)活动的,每执勤4小时可减少记分1分。
2、机动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告知后,车主、使用人、管理人没有接受处理并交纳罚款的,交警可扣留车辆,直至处罚决定履行完毕才能领回车辆。
3、施工车辆或渣土车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的,交警可扣留车辆,对驾驶员处以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4、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32小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驾驶技能学习期间饮酒后驾车的,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次学习资格。在驾照考试中作弊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次考试资格,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5、驾驶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由交警部门收缴车辆,对驾驶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于非法拼装、改装或者从事非法客运的非机动车,扣留后一律收缴。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