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牙买房子,勒紧裤腰带,结果还不上贷款怎么办?
南昌95后小伙王某,就干了这样一件事儿,结果超乎他的预料,不仅要赔付13万多,就连房子也没了……
按揭贷款93万元后断供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称,王某于2015年10月与南昌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其中合同中约定:王某购买原告开发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某小区的房屋,合同购房总价1338507元,其中首付408507元,银行按揭93万元。因王某不按约定向银行归还购房按揭贷款,导致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
据介绍,因为王某、开发商与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王某从银行处贷款93万元用于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王某出现逾期情况,于是银行从开发商账户中扣划79343.48元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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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干了
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法官认为
王某行为已构成违约
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故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同
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开发商
违约金133850.7元
贷款时一定要考虑还款能力
“购房贷款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未及时缴纳房款将构成违约,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讨相关损失。一旦发生了资金短缺的情况,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而不是避而不见,如与银行协商要求暂时只返还利息、不还本金或者依照自己每个月可以负担的金额向银行申请将房贷期限适当延长等等。”陶法官说,本案中,王某作为一名95后小伙,没有足够的购房还款能力和还款意识,最终导致购房合同被解除,应引起大家注意。
房价跌时出现过断供潮
采访中记者获悉,根据南昌的房价计算,一套一百余平方的房屋总价都超过150万元,而很多购房者的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左右。咬牙买房子,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却又难承受巨大的贷款压力,这是很多房贷一族的生活写照。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确实难以承受房贷。”记者从多家银行的信贷部了解到,2011年时,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炒房者身上,比如购进多套房产一时没有出手,因筹不到款而断供。
“在2009年、2011年左右,出现过一些因为还不起房贷而被开发商、银行告上法院的购房者,而这几年少了些。”多名法官告诉记者,出现断供案例大多数是在房价下跌时,因为这个时候房屋不好出售,而房价上扬时,还不起贷款的购房者,会选择抛售。
有银行工作人员透露,出现断供的人群,如生意不景气的个体经营者、中低收入家庭,主要原因是其预计不足,加上近年来生活成本上涨,导致还款能力下降。
据介绍,在2007年前买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在30万-50万元,大多数人的还款计划为每月1000元-2000元。这部分早期购房者,其收入水平在中等以上,目前仍按该计划还款,算不上有压力,所以那时贷款的人基本没有出现还不起贷款的情况。
“目前在老城区或在红谷滩,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一般要150万元以上。”这位银行工作人员说,如果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按照最长还款年限30年来还,南昌市中高收入家庭还是负担得起的,但有些年轻人为了减少承担的利息,选择10年或者15年还清,所以才会出现断供现象。
弃房断供难断法律责任
“一些业主采取弃房断供的办法单方面终止购房合同并非良策,而是下下策。”南昌一名法官分析认为,弃房断供难断法律责任。比如,弃房并不代表法律责任可以中止履行。对业主来说,除了暴露出信用责任不佳,还要承担单方的违约责任。
“或许,很多人觉得,断供以后,大不了房子我不要了,银行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实际上,弃房断供并非这么简单。”法官认为,违约之后,银行法院起诉,购房者肯定要摊上官司,同时,还会因为违约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恐怕都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
南昌资深律师罗久保称,对弃房断供者而言,所付出的法律成本很高,牵扯的精力很大,实在得不偿失。实际上,弃房断供是在给自己下套,不仅将打乱自己未来的经济生活,而且将导致发生更多不确定性的事情。
“银行并不希望借款人出现断供的现象。”有银行工作人员说,如果有条件,可通过延长贷款年限来降低每月还款金额,如将贷款年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但目前多数银行的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而且要求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小于70,如50岁的贷款人,其贷款年限最长仅为20年。
佰佰安全网建议,不论是买房居住还是买房投资,首先要综合考虑收入水平和还款能力,量力而行,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金额不宜超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这样对贷款人来说还款压力适中,而对银行来说风险可控,这就要求贷款人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提供的收入证明真实可靠。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