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福建厦门安溪的李先生看中了五缘湾的一处高档楼盘,计划买下两套30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丹厦房产五缘尊府店的店长熊某告诉李先生,他手中有这样的房源,但是需要先缴纳意向金才能看房。着急买房的李先生,一下子就交了200万元的意向金,并在熊某的帮助下,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
11月底,熊某又跟李先生说,业主和房屋钥匙都在国外,需要再交200万元的意向金,业主才愿意回国面谈。李先生没有犹豫又交了第二笔的意向金。可是,400万元的购房意向金转出去了近一个月,李先生还是没有看到房子,去年12月25日,李先生来到中介门店寻找熊某,但是,熊某不在店里,而且,公司的系统中也找不到李先生缴交意向金的合同。不过奇怪的是,公司的系统里显示,几乎与李先生缴交两笔意向金的时间同步,有一位姓郝的客户也交了400万元的意向金,但不久后就申请退款了。更令人没想到的是,李先生发现,照片中的客户郝某居然和自己遇到的中介熊某长得一模一样。难道他们会是同一个人?
思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王高赞告诉记者:“熊某来厦门的时候,身上有一张别人的身份证,他就以这个假的身份证,去中介公司应聘,也就是他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是用熊某假的身份。以假的身份作为业务员 跟客户去签合同, 然后跟客户去签的合同他就收起来,然后把客户的名字,改成自己的真实名字 ,以个人的真实身份,去冒充客户去领意向金。”
原来,熊某的真名叫郝某,在以虚假房源骗取了李先生400万元的购房意向金后,他转身毁掉合同,再以“郝某”的身份冒充买房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提交给公司,之后,郝某再以不买房为理由申请退回意向金,400万元顺理成章就进了郝某的银行账户中。
当李先生和中介公司察觉到这是怎么一回事时,郝某已经失踪了,中介公司赶紧报警。今年3月,经过多方调查,思明警方在江西将诈骗嫌疑人郝某抓获。郝某交代,他发现,公司购房意向金退款制度存在漏洞,申请退款的和支付意向金的不必是同一个账户。只要能够提供退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以及一式三份的购房意向合同,就可以申请退款。于是,郝某就利用捡到的这张“熊某”的身份证,开始“监守自盗”。
经调查,从去年10月底到12月初,郝某以这种方式诈骗两名购房者共计500万元。而这500万元,在50多天时间里,被郝某挥霍一空。郝某交代,自己频繁出入夜店,一晚开销至少上万元,最多一次花费十几万元,在这五十多天里光酒水消费就达到113万元。另外,他还花了百万元够买了一辆玛莎拉蒂,送给刚认识半个多月的女朋友。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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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