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只是腿部骨折,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当天,她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事隔三年,湖南长沙人李扬帆仍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导致他妻子死亡的病因是肺栓塞。肺栓塞是深静脉血栓流入肺动脉出现的病症,该症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最终导致中枢衰竭死亡
骨折手术后为何会出现肺栓塞,医院对此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李扬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两家医院讨个说法。
4月10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庭审质证中,李扬帆出示的法医学鉴定意见显示:中医附二医院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为同等主要因果关系。
不过,中医附二医院认为原告没有对患者进行尸检,对该鉴定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民事起诉状显示,李扬帆及女儿、岳父母四人,一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66万余元。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我们都知道,发生医疗事故 后,不管是医疗机构造成的侵犯身体健康权还是侵犯生命权,医疗机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