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遭猥亵不是受害家庭的私事,而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和全体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的公共事件。
近日,江西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铜坑完小学二年级被曝,班级50岁左右男教师柯某猥亵多名女童,随后记者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受访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司法鉴定是在广丰区人民医院7楼进行。
据了解,林先生女儿所在的班级一共有9名女童,经医院检查班级中9名女童均疑似受到猥亵。而今天下午的法医报告,让林爸爸委实吃惊,林爸爸说,“目前我知道处女膜破裂的孩子有两个,其中有一个是我女儿。”
随后林爸爸向记者出具了法医的检查结果。
其中一份检查结果上写到:外阴发育正常,于处女膜环9点钟处见1小破裂口约1mm。
就诊医院为广丰区人民医院;就诊科室为妇科;就诊时间是2018年4月17日17时30分。
林爸爸回忆,“今年下半年孩子一直哭,家里人一直不知道怎么回事。孩子一直说那个部位疼,那时候下面红了,我妈觉得有可能是发炎了。我们问她,她也不说。清明那天几个小孩打闹不小心说了出来,被我妈听到了,我让我老婆问孩子,孩子就全部说出来了。”
林爸爸告诉记者,“小孩说老师叫他们上讲台,然后手就伸进去摸,我一听头都晕了”。
相比其它类型的涉性违法犯罪,公众对猥亵儿童行为的理解程度并不高,其社会危害没有得到充分认识。低龄儿童被猥亵后,经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猥亵儿童者借此逃脱了法律制裁;猥亵儿童行为的司法定性也存在模糊性,《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均针对猥亵儿童制定了条款,刑法规定犯猥亵儿童罪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不满14岁的儿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很多国家,猥亵儿童被视为像强奸一样的重罪。2015年,美国一名35岁女子因为长期猥亵性虐儿童获刑219年;2016年,英国一位101岁的老人因为猥亵儿童被判入狱13年;日本在1933年就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治法》,2009年广岛一位教师因对学生实施性侵被判30年有期徒刑。在西方社会的公共道德认知上,猥亵儿童比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更为公众所不齿。
随着中国社会对儿童保护意识的提高,加大对猥亵儿童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司法系统应尽的责任。当务之急,是明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儿童的适用标准。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由于两者惩罚措施和程度的天壤之别,已引发了许多受害儿童家长的争议。什么样的情况构成犯罪?什么样的情况仅适用于较轻的行政处罚?被侮辱和伤害的孩子需要一个明确解释。
幼儿园、校园是猥亵儿童的“高发地带”,而教师是实施猥亵的常见主体。除了家长,儿童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教师了,他们在孩子眼中拥有强大的威势,不法教师一旦产生猥亵的念头,就很容易得逞。幼儿园、学校必须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充当保护儿童的第一道防线。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就要及时介入处置,以最严厉的措施制止教师不当行为,否则就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和包庇。
针对猥亵儿童案,要警惕利益相关者打着保护儿童的旗号,实际上轻轻放过责任人。猥亵案发生后,保护受害儿童的隐私固然重要,但保护与透明地惩处并不矛盾。儿童遭猥亵不是受害家庭的私事,而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和全体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的公共事件。只有加强打击力度,不留给违法犯罪分子侥幸的空间,才能让弱小的儿童享有安全健康成长的一片蓝天。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