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午,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内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两名驾驶员被查处。
“别抓我了,我就是住在附近的,也没有开上大路。”中午1点多,家住株易路口的刘某接到朋友邀请到离家不远处一饭店吃饭,饭后,满脸通红的刘某驾车刚从饭店拐出来,就被交警拦停。经酒精测试,刘某身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1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随后,民警来到湘潭与长沙交界的九曲黄河路段设卡查酒驾,一辆深灰色的SUV驶过,被民警拦停检查,驾驶员拒绝摇下车窗。在民警的劝说下,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通过酒精测试检测,发现该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发现,这两名驾驶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驾驶员认为驾驶距离较近,对酒后开车心存侥幸。近年来,随着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多数司机都养成了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但是少数司机认为,不开长距离,停个车,换个位置就不算事,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结果被民警抓了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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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