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一名的哥在日租房内安装摄像装置,偷录不雅视频,并以公布不雅视频为由向他人勒索钱财。日前,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出租车载客服务,无犯罪前科。在工作中,王某某发现部分人员乘坐出租车到各小区日租房,并疑似在房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满足心理刺激,王某某在2017年二三月份先后在宝坻区部分小区租用日租房,并在房内电脑上安装摄像装置,以此手段陆续偷录若干不雅视频。同年七八月份,王某某因手头拮据,遂萌生以不雅视频敲诈勒索的罪恶念头。在偶然机会中,王某某认出被偷拍对象高某某、马某某,并跟踪确认二被害人的住址,后其通过微信、QQ联系二被害人,以公开发布不雅视频相要挟,逼迫被害人分别向其支付款项1000元和3000元。被害人报警后,王某某很快落入法网。
办案检察官表示,王某某从满足自己不健康的心理刺激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从一个普通百姓蜕变为阶下之囚,这正是其恶念和私欲不断膨胀的必然结果。
佰佰安全网:法律虽已对其罪行进行了严厉制裁,但案件折射出的思想扭曲、道德失范的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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